【港區國安法】涉47人初選案被控 黃子悅高院申保釋獲批官提醒勿往staycation
發布時間: 2021/12/21 15:44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今(2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申請,黃准以現金及人事各5萬元保釋,法官提醒黃的丈夫作為人事擔保,切勿讓黃前往staycation(宅度假),若有警員到住所檢視時,而黃不在家的話,或涉違反保釋條件。
申請人黃子悅今由大律師劉健代表,律政司一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代表。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今午決定批准申請,黃准以現金5萬及由丈夫以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所報稱地址,每天須守宵禁令及到警署報到。
其餘保釋條件包括,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發表或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和行為、不得參加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和領事等人。
法官特別提醒作為人事擔保的黃的丈夫,保釋期間切勿讓黃前往staycation(宅度假),因警方可於任何時間到其住所檢視,若黃不在家,或會因此違反保釋條件。
涉案47名被告中,15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余慧明、陳志全及黃子悅。
其餘32名續還押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尹兆堅、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林卓廷、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譚文豪、郭家麒、伍健偉及張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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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